规范竞争,护航创新:读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
发布时间:2025/09/10 阅读量:537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。随着新修订的《反垄断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深入实施,企业合规经营面临新要求。本文带您快速读懂核心条款,并通过典型案例引以为戒。
一、《反垄断法》三大核心禁令
1. 禁止垄断协议:严禁与竞争对手固定价格、分割市场、限制产量。例如,多家车企因组织经销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被重罚。
2.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: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,不得实施“二选一”、大数据杀熟、不公平定价等行为。
3. 经营者集中申报:企业并购若达到申报标准,必须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,未经批准不得实施。
二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四大红线
1. 禁止商业混淆:不得仿冒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,防止“傍名牌”。例如,将与他人知名字号相近的文字登记为字号,即使未实际使用也可能构成违法。
2. 禁止商业贿赂:坚决抵制在交易中以贿赂等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。
3. 禁止虚假宣传: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、功能、质量、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。
4.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: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、披露、使用他人商业秘密。典型案例: 某公司高管隐名设立同业公司,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,最终被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连带赔偿1.66亿余元。
三、数字经济下的新规则
平台企业不得利用数据、算法、技术等实施垄断行为。人工智能模型参数与结构等也受法律保护。
知法是前提,守法是底线。浙江华业将持续强化合规管理,与各方共建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。